大梅沙露营账篷收费问题
去年大梅沙的沙滩露营账篷租金还只50元/顶,今年涨到了70元/顶,更离谱的是对自带账篷实行限制,除非交30元/顶的场地使用费,否则不让支,阻止无效者,一律没收。见到沙滩上有三位身穿制服,胸前挂着盖有 盐 田 区 ZF大红印章,其中一位手拿DV的所谓“行 政XX”巡视。。。
1。大梅沙作为深圳市公益性主题海滨公园,如此做法是否合适?是否有相应的法规可遵循?
2。不许自带账篷到底是基于管理还是因为某些 利 益 集团?既然是公益性海滨公园,这场地使用费怎么个说法?还有30元的标准依何而订?
3。70元/顶的账篷租借使用费,物 价 部门的核价以何为据?先不说现在市面上一般60-65元/顶的单层账基本可应付沙滩露营,就按市面上400元一顶那种账篷算,照70元一次的租用标准,一顶账篷的使用寿命不知会有几个六七次
看了大梅沙的账篷 事 件,不由得想起 公 交 降 价 事 件, 。。。事 件。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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